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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认证证书洗脑式营销忽悠老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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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程琦8月14日报道:非法买卖认证证书、“洗脑式”营销“忽悠”老年人……年上海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计量、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民生反垄断等八个领域的违法行为。东方网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相关违法案件件,62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公布部分“铁拳”典型案例。

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罚元!

前期,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上海久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协公司”)、上海海智会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智会公司”)涉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海智会公司在年5月至6月期间,伪造了三张ISO质量管理体系(国际版)认证证书,分别售卖给了久协公司、上海廷胜电气有限公司、无锡市泉城不锈钢有限公司(已将违法线索移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三家企业。在案件调查期间,执法人员同时发现上海智圣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圣公司”)为上海贺珞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出具了虚假的ISO质量管理体系(国际版)认证证书。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海智会公司、智圣公司进行认证机构查询,未查询到任何信息;对涉案认证证书进行证书编号查询,也未查询到任何信息。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合计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被誉为国际贸易的“通行证”。非法买卖虚假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严重破坏认证行业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以查办一起非法购买“国际版”虚假认证证书的违法案件为切入点,深挖案件线索,形成系列案,对非法卖证及非法买证的当事人一并予以处理,并将案件调查中发现的6家外省市企业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线索依法移送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了对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上下游全链条打击,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有力维护了认证市场秩序。

“洗脑式”营销“忽悠”老年人,罚元!

前期,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包治百病”的说辞向老年人销售“天价床垫”。

接报后,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活动。当事人销售的产品为可喜安电位温热治疗仪(以下简称:治疗仪),分别为可喜安KCM-I型治疗仪和可喜安KCM-II型治疗仪。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通过统一宣传讲解和产品体验的方式吸引老年人购买治疗仪。

当事人的宣传讲解每天12场,每场40分钟,上午7时开始至下午5时结束,每天听课人员相对固定。每场宣传讲解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总监讲解治疗仪的功效及健康管理的重要性;员工宣传讲解治疗仪的使用方法、功效及内部构造;退休中医宣传讲解治疗仪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发明专利、产品功效。中间有时会增加消费者使用体验的分享环节。

在上述宣传讲解中当事人主要宣传讲解的内容为涉案治疗仪具有治疗神经血管神经性疾病、紧张性头痛、眩晕、三叉神经痛、枕大神经痛、肋间神经痛、坐骨神经痛、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腰背痛及各种软组织急慢性损伤、肩臂痛、腰肌劳损、植物系统功能紊乱、胃脘痛、习惯性便秘、盆腔炎、痛经、疲倦综合征疾病、高脂血症的功效,同时宣传讲解治疗仪具有治疗糖尿病、肺癌、高血压等疾病的功效。上述内容是对治疗仪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治疗仪本身并不具有治疗糖尿病、肺癌、高血压等疾病的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通过“洗脑式”营销的方式“忽悠”老年人,使得不少老年人在非理性的情况下购买了涉案产品。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一边深入调查,及时固定证据;一边对深信当事人话术的老年消费者开展科普宣传和耐心引导,帮助其提升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以实实在在的举措,维护老年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

对“小黄人”商标实施商业混淆,罚元!

前期,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上海普莉达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普莉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晓煌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实施商业混淆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三家当事人主要经营各类动漫周边产品。涉案当事人在其店铺的店招、宣传海报、迎宾地毯、店铺名片、收银小票、购物袋及店外走廊、楼梯等宣传位上大量使用“小黄人hobby屋”字样进行宣传,同时店内有正品“小黄人”系列产品在售,引人误以为其与“小黄人”商标的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

“小黄人”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尤尼维瑟城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该商标对应的卡通形象为电影《神偷奶爸》系列中的人气角色,该系列电影知名度较高,同时电影中“小黄人”卡通形象也为公众所熟知。经核实,当事人与尤尼维瑟城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合作与授权关系。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相关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合计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本系列案中,当事人并未将“小黄人”字样作为28类商标使用,其违法行为并非仅针对具体的“小黄人”商标,而是通过整体店内、外的装潢及大量“小黄人”字样的装饰,及同时售卖小黄人系列产品的方式,给消费者营造一个错误的印象,让消费者以为其消费的商品及服务与“小黄人”权利人存在特定关系。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对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进行深度分析,对案件的定性作出了精准研判。同时对涉案的三家当事人开展有针对性的行政指导,帮助企业通过创新发展的方式开拓市场。本系列案的查办,有效规制了“傍名牌”“蹭热度”的乱象,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公平、促进发展、积极打造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决心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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